黄河流域城市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普遍提升。与2015年相比,2019年黄河流域生态文明指数得分提升了5.62分,增长量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领先长三角、珠三角地区0.84、0.61分;中、高速增长2城市共有56个,累积占比达90.32%;37个城市的生态文明发展水平等级发生变化,19个城市由D提升到等级C,18个城市由C级提升到B级。
图11 2015-2019年黄河流域ECC变化分布图
黄河流域生态文明指数得分提高的主要原因是环境质量提升。2015-2019年,黄河流域环境质量指数得分提高了9.32分,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分和空气质量得分均保持正向增长,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水质改善对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发展贡献突出。黄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分增加了16.04分,较全国高出7.38分,领跑五个重点区域。黄河流域平均城市水质指数由2015年的9.69降至2019年的5.66,降幅达41.56%。相比于2015年,黄河流域62个评估城市中,有58个城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实现了提升,其余4个城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在2015年已达良好及以上水平。
(三) 黄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黄河流域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脱贫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加。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成果丰硕,下游滩区居民迁建试点成果显著。2015-2019年,黄河流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201元增加至14088元,增幅为38.1%。
相比于2015年,黄河流域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10000元的贫困县迅速减少至97个,贫困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达到44.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是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是深入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开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集中攻坚。二是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根据上中下游的不同生态问题,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三是开展生态保护监管与修复治理能力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黄河流域上中下游环境污染治理长效联动机制。
(二)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能源发展构建“两型”社会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实施绿色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打造“两型”社会是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发展的关键。一是推进能源生产消费向绿色低碳节约高效转变,强化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和相应的考核约束机制,通过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使主要高耗能行业的能耗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建立能源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促进能源、环境协调发展,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确定能源开发强度,严格控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以环境容量控制能源消费洁净度和总量。三是重点调整能源领域价格、税收、投融资体系和补贴政策,促进能源系统调整转型,建立推动低碳、节能,鼓励能源高效利用,抑制浪费性需求扩张的市场价格税收信号体系。
(三)着力推动产业绿色化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产业绿色发展是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一是进一步做优做强传统农业,推广优质粮食品种种植,开展绿色循环高效农业试点示范,布局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实时高效的农业产业链。二是加快资源型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能源化工产业向精深加工、高端化发展,优化水、气、煤炭等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有效改善现有产业倚能倚重的情况。三是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引导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全流域生态文明水平
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是统筹协调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二是加快黄河流域主要城市群、城市圈发展,加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上中下游协同发展,提升黄河流域经济空间一体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两山”转化的重要抓手,是黄河流域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路径。一是着力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口国家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试点示范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路径,凝练打造可推广复制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黄河模式”,为资源富集后发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经验借鉴。二是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共同富裕机制,着力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机制体制,持续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生态产品生产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收入来源,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编制单位
中国工程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组
【生境质量指数】:参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中生境质量指数的计算方法修改:林地、草地、水域湿地、耕地权重系数分别更改为0.32、0.21、0.26、0.21,计算后乘以该地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的10%作为调节因子,即为该地区最终的生境质量指数。
【环境空气质量】:用年均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表征。
【地表水环境质量】:用城市水质综合指数(City Water Quality Index,CWQI)表征,具体方法参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人均GDP】:该地区的生产总值(GrossDomestic Product)与常住人口之比。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单位建设用地GDP】:每平方千米建设用地所生产的GDP。
【单位用水量GDP】:每吨水资源使用量所生产的GDP。
【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每公顷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化肥施用量(折纯量)。
【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常住总人口的比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
【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市辖区城市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辖区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的百分比。
【R&D经费投入强度】:全社会R&D经费内部支出占GDP的比重。
【每万人R&D人数】:每万人地区常住人口的R&D人员数量。
【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