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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分享】对中国GEP核算的综合分析:现状、问题和未来方向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07: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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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郝超志

作者:吴舒尧、张林波


通讯单位: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岛研究院、 山东大学黄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中心
论文doi:https://doi.org/10.1016/j.jenvman.2022.11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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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作为对生态系统对人类福祉贡献的衡量标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是评估最终生态系统服务的综合货币指数,目前在全球吸引了广泛关注。中国政府已在不同层面开展了一系列GEP核算试点项目,但学术界仍缺少对这些项目的综合分析。本研究以当前文献和政府发布的文件指南为研究对象,全面分析了中国当下的GEP核算实践现状,确定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索GEP核算未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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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2021年,与GEP相关文献数量的变化


研究表明:国家发改委和相关部门已经在 15 个省和 23 个城市开展 GEP 核算的试点项目,这些试点项目主要位于东部沿海地区,西南地区以及北方地区(图 2 )。中国政府正试图将 GEP 核算整合到决策和应用过程中。 首先,GEP核算将会在政府绩效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次,核算结果可作为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的参考;最后,核算结果也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国GEP 核算试点项目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生物物理&货币法、价值转移法和基于能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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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2021年,中国开展GEP核算试点项目的地区


研究根据中国 GEP 核算试点项目的经验以及对生态系统服务估值的国际探索, 总结目前中国GEP核算项目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对生态系统服务认识范围不一致;部分重要服务GEP核算遗漏;部分服务核算价值存在虚高;实物量评估方法不确定性大;定价机制与标准主观偏倚大。
研究最后分析了中国 GEP核算 项目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核算结果的不可重复性、不可比性和不适用性。并提出 GEP 核算指标体系科目筛选应遵循以下八项基本原则:生物生产原则、人类收益原则、生产属地原则、当期增量原则、实际发生原则、实物度量原则、数据可得原则和非危害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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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EP核算指标体系科目筛选的基本原则


02

作者贡献


研究成果以A critical review of Gross ecosystem product accounting in China: Status quo, problems and future directions为题发表在国际期刊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中科院新版期刊分区环境科学与生态学领域2Top期刊,影响因子8.91)。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郝超志为本文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是山东大学黄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中心的吴舒尧讲师和张林波教授。本研究得到了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No. 21CXSXJ01)的资助。


论文链接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301479722015687

本期编辑|任耀发

责任编辑|张林波


友情链接: 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岛研究院 山东大学黄河国家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