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
编者按
第一期 和谐共生是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重大跃升
第二期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
第三期 面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好自然资源产权改革大文章
和谐共生是人与自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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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指引,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基础上的根本性变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将环境保护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认识到自然之于人类不是无节制索取的对象,而是要保护的对象,人与自然要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强调实现人与自然的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崭新命题,明确做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断,将人与自然关系跃升到生命的高度,深刻认识到人的生命孕育于自然,又依赖于自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视为现代化的驱动力,以现代化作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核心准则,深化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丰富了现代化的内涵;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人与自然关系做出了更加深刻的阐释,提出“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强调以自然的发展实现自身的发展,以自身的发展促成自然的发展。从人与自然和谐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仅仅增加了“共生”两字,但是赋予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以全新的解读和诠释视角,人与自然是紧密互利、不可分割、共生共荣的统一整体,人不能离开自然而独立生存,保护好自然就是保护好人类自身,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科学把握、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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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本期编辑|梁 田